一、组织并监督实施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负责职业介绍补贴审核;负责各项就业、创业、培训等补贴资金的申报和拨付工作;监督各项
资金的分配使用效果;负责用工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失业实名制登记工作;参与拟定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审核社会保险补
贴和岗位补贴;负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对就业困难群体开展就业援助和指导;负责全区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管理信息
化建设。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技能提升补贴的审核发放;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和失业调控。
三、组织开展招聘洽谈活动,开展网上招聘和咨询服务;负责市场供求信息的收集、分析、预测和发布;开展求职登记、人才推荐、职业
介绍、职业指导、用工备案、信息查询与发布、就业信息监测;参与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的分析发布工作;负责全区基层就
业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充分“四型”就业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实施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
业和有序流动;负责劳务品牌建设和劳务基地的认定、评估、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家庭服务业,做好城乡统筹就业。
四、落实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创业就业培训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负责职业
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及教学管理人员和师资的培训;负责基层协理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区直用人单位职工及失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的组织和培
训补贴的审核;负责规范培训市场,完善就业培训机制;开展市场化培训服务工作。
五、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创业工作;负责有关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全区创业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落实;负责审核
各项创业补贴;负责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负责创业项目资源库、创业专家资源库的建设协调与管理维护,创业项目的政绩开发、推介发布和跟
踪指导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创业型城市、创业型镇(街道)、创业型社区建设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高校毕业生报到、档案接转、落户介绍和就业指导;为超过派遣期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负责人才引进与流
动,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和人才素质测评;做好大学生创业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三支- 扶” 大学生就业和各类人才服务等工作。
七、负责接收管理改制破产的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人员及各类高校毕业生的档案;负责档案材
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办理档案查阅、借阅和转递;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和保护工作;推进档案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创业担保贷款日常工作,承担对申请贷款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贷款审核、担保及监督贷款回收等工作。